車輛面對綠燈放行信號,指揮手勢顯示停止信號,駕駛人應該服從手勢信號的指揮,在原地停車等待放行信號,不能再向前行駛。
車輛面對紅燈禁止通行信號,指揮手勢顯示放行信號,結果車輛在進入路口時,被攝像頭抓拍。
遇到以上情況,可能會出現以下幾種后果。一是在管理人員對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錄分檢時,發現交通信號燈與交通警察的指揮手勢不一致,因而濾除了該違法記錄。屬于這種情況,汽車駕駛人當然就不會收到違法罰款通知書了。二是違法記錄的照片只顯示了違法車輛越過停止線時信號燈為紅燈,沒有顯示當時交通警察的指揮手勢,因此被確認為該車有交通安全違法行為,事后駕駛人收到了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通知書。屬于這種情況,當事人可以向有關管理部門說明情況,必要時申請行政復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