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輛行經沒有交通標志、交通標線及交通隔離設施的道路,車輛遇到行人橫過車行道,應該主動減速禮讓。
在有交通隔離設施的路段,行人走在車行道內,車輛是否應當避讓行人?如果車輛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,車輛是否承擔交通事故責任?可以肯定地講,這種情況車輛駕駛人是要部分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。如果是發生群死群傷的交通事故,車輛駕駛人還有可能要承擔交通事故責任。
以上兩例,前者,在機動車有避讓條件的情況下,沒有主動減速或停車避讓行人,屬于違反路權原則;后者,在機動車有避讓條件的情況下,沒有主動減速或停車避讓行人,或者沒有采取緊急避險措施的,屬于違反安全原則。違反路權(通行規則)規定以及不履行安全義務的,均屬于交通安全違法行為。